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市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党组会、执委会议决议的督查落实。
联系电话:0472-5175536。
2.业务科。制定应急预案,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救灾、备灾、社会救助、公益项目实施、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应急卫生救护等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应急救护师资培训、救护员培训、群众普及性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工作。负责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信息反馈、资料录入检索、配型捐献等相关工作。负责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人道救助、缅怀纪念等相关工作。负责参与推动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及表彰奖励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2-5102286。
3.宣传筹资科。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组织发展、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人道文化传播、红十字网络新媒体的建设和指导以及筹资募捐工作。
联系电话:0472-5101775。
4.监事会秘书科。负责承担市红十字会监事会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理事会、执委会的工作协调和对接;负责组织召开监事会各项会议并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72-510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