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布【包头有爱·小红鹿——对支持红十字事业的捐赠者回馈清单】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治区红十字会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红十字捐赠者回馈服务工作,包头市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并发布了【包头有爱·小红鹿——对支持红十字事业的捐赠者回馈清单】,给予捐赠者崇高礼遇,培育更加稳定的捐赠人队伍,大力营造“善者同行、人道北疆”良好氛围,持续打造“包头有爱·小红鹿”红十字公益品牌。
一、根据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为捐赠爱心企业和个人提供依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保障,即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二、应捐赠者申请,向捐赠者提供红十字专项类、大病类、生活困难类、临时类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捐赠者可申请得到“天使之旅——天使阳光”、守护小天使、关爱生命基金、光明行·爱让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等救助或关爱。
三、对符合条件的捐赠者给予表彰,并积极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内蒙古红十字会申报表彰。
四、通过相关媒体,对捐赠者的善举表示感谢,并在包头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提升捐赠者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五、向捐赠者致以书面感谢,向其善举表示认可和赞赏。
六、向捐赠者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捐赠专用收据。
七、向捐赠者开具捐赠证书。
八、邀请捐赠者参与红十字会组织的相关公益活动或项目,让捐赠者更直观地了解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及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变化。
九、对符合条件的捐赠者,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并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十、应捐赠者申请,吸收捐赠者成为中国红十字会会员(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志愿者。红十字会员可参加红十字会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佩戴红十字标志等;红十字志愿者可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相关信息,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等。